近日,新西兰法律委员会针对因离婚或关系破裂而进行的房产分割法规提出了新的修改建议:在离婚或关系破裂后双方不应该再简单按照50:50平分房产。
法律委员会建议,如果房屋由配偶一方在婚前购买,那么双方进行房产分割时应该只针对房屋的增值部分。如果房屋由配偶双方共同购买,那双方还是应该平均分配。
对于配偶共同生活10年及以上且育有孩子的,或者配偶一方为了照顾家庭而放弃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双方可以进行“家庭收入共享”。收入共享的最长期限是5年……
看来离婚官司在哪里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不管怎么样,新的修法建议确实更公平一些。

